恋爱

     “我们恋爱吧!”
     “好啊!”

     这是我想说明的“好啊!”对我的特别意义。这是我在两次在梦里梦到的,也是我认为一场比较正式的恋爱应该是这样开始。

     有人说过,你可以不曾用有过爱情,但你不能说你不曾梦想过爱情。我就是这样梦想爱情,却没有爱情的人。其实这样的人是可悲的,因为他对爱情没有任何的发言权。我讨厌爱情,因为它让所有追求她的人迷失自我,甚至自去自尊。她让我们看到的除了幸福与甜蜜外,更多是失望与痛苦。

     从蜜砣那里看到的好像是那种心甘情愿的痛,却是无可奈何的念。

     说句比较变态的话,那就是每次看到蜜砣失恋时,我都觉得她是幸福的。每次特难过,同学问我的怎么的时候,我总是说,我失恋了。在我看来,失恋代表着你恋过,所以也是一种幸福。对我们这些来说,恋爱简直就像奢侈品,是种可望不可及的东西。

     小馒头说他喜欢自修室的一个女生时。虽然在我看来,他根本就不适合那个女生,或者说那个女生根本不适合他。我甚至觉得他会受伤,但我没有提出反对,我觉得他至少比我勇敢。一个人只有受点伤才能学会长大,才会去认真思考一些很现实的问题。一直以为所谓的长大就是一个人受了伤不觉得痛而无所谓时,那他就已经长大了。我帮他递了一封情书。我发觉得面对即使不是自己的爱情,我也是如此的胆小,我有些看不起自己。当我把递给她时,看着她一脸迷惑的看着我时,我紧张得小声说:那个,不是我的。
看着他们发短信时,我觉得他是对得,虽然有点忌妒。我对小馒头说还是你自己的手机去充值后你们去发,不要用我的手机。要知道我也寂寞的。暂时的甜蜜会让你忘记更加长远的痛,我时刻提醒自己。

     我总是阿Q的对自己说,有些人也许习惯一个生活,因为那样不会有人打扰自己的生活,也不会去搅乱别人的生活。我想这也是为什么在图书馆和一个女生“同桌”了几个月,却连她名字叫什么都没有问的理由。我这个适应能力不强,我习惯沿着原来的生活步调生活。我在想当我问她叫什么名字后,她明天不来了怎么办,我习惯了的生活步调不会完全扰乱。不要以为不会,当有人在我的桌上递给一张写了电话号码的小纸条时,我以后的一个多星期没有去看书。我说过,我是个生存能力很弱的人,不习惯一下子被打乱的生活步调。

      记得《飘摇》就唱得很好“……你不在我预料,扰乱我平静的步调,怕爱了找苦恼,怕不爱睡不着……”

     我习惯那种淡淡的安静的生活。说到这里,你也许说我总是暗恋。我想说,正如别人说的,暗恋是一种感觉,也许比较的感觉更好。说到这里,我真想跳起来,说:我靠!这样的话你也说得出,真是鄙视你。

     我很认真的说:“我们恋爱吧!”
 
     “对不起!我不想再提!”
     ???

一切归零之—结语[图]
 
 
结语
     在一年即将逝去的时候,如果发现你体重无减,智力无增,在你的记忆中依然是那几个人,那几件事,生活的步调完全没有改变时,这意味着,在过去的一年里,你生活的一切都只是一个梦,梦醒时,一切归零。
一切归零之—兄弟
 
 
                                             兄弟

    我想我是想我的兄弟的,最近又特别想刘敏。

    因为我最近感觉特别累,加上我的腰有痛,到医院检查说就这样了,没办法了。这使得我每当感觉到有点痛的时候都有点想念刘敏,因为我高三的时候,一到下课,觉得累的时候就跑到刘敏的位置上,或刘敏到我的位置上来说说话。当然,我会要求他帮我在我的肩膀上“按按”。按按就很温暖,很舒服。
我在想,要是现在我们还生活在一起,我就不会感觉到很寂寞,不会感觉很累,我的腰伤也会他的按按会好起来。

    其实说起刘敏,总觉得有点隐隐心痛。高中,我们生活在一起,住在一起的时间是最长的吧。因为在寝室的时候,他就在我的上铺,后来我们又一起在校外租了间房。就睡在同一张床了。我多少觉得刘敏受了我的影响,虽然他不这样认为。就比如听歌,在同一个房子里,我总是霸道的要求听我喜欢的歌。我喜欢听一些容易勾起回忆的歌。听久了发现这样的自己不好,就把我所有的歌磁带全扔了。刘敏后来总是有点婉惜地说我扔的时候没有跟他说,那些歌他也喜欢听。

    刘敏喜欢看武侠小说,我们都认为这是一个不好的习惯,特别是对学习比较多的高中生来说。但这绝对不是从我那里学来的。我不从不喜欢看武侠小说,我觉得对学生一点意义,所以每次刘敏看武侠小说我总是婆婆麻麻的说大堆。其实很多时候他不需要别人提醒就可以做得很好,敏也不是经常看武侠小说,只是他说他不高兴的时候不知道做什么,这个时候我想我也不适合说什么。我不高兴的时候就听歌。而我听歌的时候,他常常也在。

    说实在的,我一直觉得刘敏是我妹妹,因为我真有一个很可爱叫刘敏的妹妹,平时的话也很少。也像他一样老实。我们之间最简单的快乐就是,吃饭。因我们都坐在教室的最后排,我们计算好离下课还有几秒钟,然后再冲出教室,很多的冲时食堂。我们能每天在一起吃饭,就是因我们吃饭都很快,没有人能受得了,然后又以很快的步伐走进教室,我们甚至很少回寝室。包括现在我依然保持高中时我们留下的良好传统。依然习惯吃很快的饭,虽然很多时候并不是因为饿;习惯走着很多的步伐,虽然有很多时候我并不是急着去做什么。习惯了,包括你按按的那种温暖的感觉。

    刘敏有时候很害羞,就这点我觉得我比他强,他比我更害羞,因为我至少还敢把那个高一的女孩子借我们的书在我们要用的时候要回来,他却说,他不好意思,并不是担心她在用,而是他却不知道怎么开口。每当班长表扬他,他好像觉得特别不好意思。虽然一直生活在一起,却不知道他有没有不小心喜欢哪个女生,好像没有。好像在他看来,在不高兴时,在武侠里能得到更多安慰。

    一直想刘敏时,我都会想听那首《睡在我上铺的兄弟》,我想我是笨拙的,我不知道怎么样来说清我们在一起那种淡淡的没有大起大落的却很真实的日子。

一切归零之—俗
 
 
                                                                     俗
    我想说,我是个俗人,这种俗不应该是只从每一个动作,每句言语等等外表所能看出来的。我的俗已经到了骨子里。

     这并不是自贱,而是我越来越发现我俗了。比如我喜欢吃垃圾食物,像路边的小摊上和那些小得无名的小店里的东西,我就很喜欢,有时候不仅是喜欢那时的食物,包括它那里的气氛,那种狼狈的自由。更确切的说,在一些比较高雅的地方吃东西总觉得不自在。还有就是我受不了那种吃个饭还要来淑女一翻的,不是心情十分差,一顿饭要搞得超过15分钟就多少少了一份吃饭的心情,我感觉得到我吃饭的样子也是一个彻头彻尾下里吧人。

    比如说,听歌,有时候我想学着别人听些摇滚之类的歌曲,却发现我总是把它们跳过去。我喜欢的歌手都是那些大俗的。应该我这个人不专一,因为没有一个人歌,让我全部喜欢,可以这样说,我不想喜欢一个人,包容他所有的歌。当然有时候了会恨屋及乌。有时喜欢你的某首歌不代表我喜欢你这个人,我喜欢你这个人不代表我会喜欢你的歌,比如张柏芝。这个人很多也许会不值得一提,更何况说她现在已经结婚了呢。我想说,我喜欢不仅是因为她这个人漂亮得没有挑剔。更多是因为她的性格,有时候应该说,她这个人的性格不应该是个明星所应该具有的。或者说要不得。因为她对爱太过执着。在我心中她不只是一个“痴”字可以说清楚的。你可以说她不是好马,因为她吃了回头草,你可以说不是乖乖女,因为她的骨子里有点叛逆。

    我有时觉得我应该多听一些英文歌之类的,像那些别人都能说出名字歌手的。但我总是以为听歌是为了表达,表达我无法语言表达,只有心痛之后才能感觉得到我心情。所以我听的歌很少,而且几乎总是那几首歌在听,我觉得那代表着我的回忆,那代表着我逝去的日子。我想让它时时在我的生活中存在。
比如说看电影,我总觉得电影院里看电影,别人一般不会一个人去,所以不觉得那是真正看电影的地方。网吧就很好,有时觉得他比寝室里的电脑要好。因为在寝室一般是几个围在一起看,难以投放剧情。而在网吧就不同,戴上耳机,一个人就是一个电影院。特别是冬天的网吧,不像寝室冰冰凉的,有种很温暖的感觉。还有看什么样的电影可以看出一个的品位怎么样。比如说一个男生喜欢看韩剧之类的肥皂剧,那么他是俗气的。当然,喜欢这种俗气。虽然我知道这种俗气可以打消一个男生本应该有的那种斗气。可我不想像我们寝室里一个斗气十足的家伙,看的图片轰炸机航母一类的,看是新闻都是关于军事的。跟人打球如输了那绝对是耻辱。

    这里说到打球,顺说一下,我不喜欢打球,虽然这点我也觉得是男生应该有的,特别是像我这样身高还不算矮的男生应该有的。很多人为我觉得可惜,一个高个男生不喜欢篮球,我只是不想说,我有时候恨篮球,恨篮球赛后全身那股自臭味,当然有些是我无法体会的,包括很多女生都疯狂的喜欢篮球,喜欢篮球赛后那股臭味。这点也可以看出我很俗,自我感觉是这样。为一个篮球,在场上赤裸裸的斗争。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话一定是穿着衣服时说出来的。这里并不是想说明我好像是一个与世无争的样子。只是不想说,我不去争那球,是我不想把自己那种赤裸裸的野心在自己无察觉的情况下表现出来。不说篮球了,对于一个不懂篮球的人来说,这会反衬出他的俗。

    还是再说电影吧,最近我发现自己喜欢肥皂剧,简单的说,肥皂剧就是打肥皂广告的电视剧。不过现在真正的肥皂剧越来越少了。发现在一个网吧里的韩剧被我全看完了,我这个人很偏食,死也不看欧美大片。因为我喜欢看那种没有硝烟的,不用脑子就可以看懂的生活片,当然是俗片,因为有人说过,生活本生俗气的。这里如果说李宇春俗,那就真有点俗,他那种俗叫俗到家了,因为生活本生就是俗的。不说远了,回来,现在看动画了,《蜡笔小新》,《草莓棉花糖》之类的,我可以原谅自己看电影时在网吧大笑,但我会认为在网吧戴上耳机唱歌就是俗得不可原谅。

    我本想说,我也喜欢日本电影,包括动画,可怕我寝室的斗气十足的家伙知道,说我忘国啦,一系列的民族问题将会出来,所以我只说,我喜欢韩剧,还好韩国和中国的仇不深。不说这样关于大俗的事。只想问,当你一个看的是〈参考消息〉,另一个看的是机米漫画,你会觉得哪个更俗,说得委婉点就是更生活。说得直接点,就是谁更无大志?

    我只能对镜子说,你呀,还没有长大。

一切归零之—那一年….[图]
 
 
                                                    那一年….

    我不想说的是,2006年就快要过去了,我依然很想念2005年。我想我是忘不了。可能是那里有我太多的回忆,有我太多永远说不清楚却总是想说明的东西。

    还记得在2005年即将过的时候,通宵了,不知道用什么样的方式来纪念那些即将逝去而自己却总挽留却又无可奈何的日子。记得那晚在《过客》写过“有一个人,还站在2005年的那场大雪里,大概永远不会回来了”。

    2005年,对我来说是特别的,比如说那年我第一次相信愿望,并在元旦节的晚会上闭上眼睛默默地许下了一个幼稚的愿望,并轻轻的放进了我们班的那个漂流瓶里。我对自己说,刘勇,我希望你……。我不记得元旦那天晚上我唱了什么,只记得我是在唱,很用心的唱。我也不记得我做过什么了,只记得自在玩,很开心的玩。我记得元旦那天是我从家里赶到学校里去参加的晚会。虽然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呆在家里,可我想学校里和同学们一起度过最后的这个元旦。还记得我们那晚在教室里玩得很晚后,回寝室里,发现同学们都不在,我们就出去通宵了,带着晚会上得到的礼物,我相信这会给我这年带来好运。用蜜砣的话来说,就是它会福泽一个有伤的人。

    2005年,对我来说是特别的,比如说我第一次站在讲台上教同学们唱伍佰的那首《突然的自我》。《突然的自我》是我觉得2005年里最好听的歌,至少对我来说,它是最好的,也是最适合的。因为我觉得2005年里我把自己给弄丢了,我想把它找回来。每一次在我起床时听到这首,我就觉得我眼角的每一滴泪是幸福的(我想说明的是,有些泪并不是不坚强的表现,有时我也清楚,为什么有很多时候早上醒来时,我的左眼总是在流泪,而且一直在流,我相信这是一种病)。我的每一次伤心都是带着微笑的。有时候我觉得这首歌适合告别,特别是在那个即将告别的日子里。我想,很多言语,我无法表达,我习惯把我的心情唱出,因为这样可以遮掩内心胆怯。因为没有人会知道,这是我想表达的。

    “听见你说,朝阳起又落,晴雨难测,道路是脚步多,我已习惯你突然间的自我,挥挥洒洒,将自然看通透,那就不要留,时光已过不再有,你远眺的天空,挂更多的彩虹,我会静静的将你豪情放在心头,在寒冬时候,就回忆你温柔,把开怀填进我的心,伤心也是带着微笑的眼泪。。。。”

    2005年是特别的,比如说我第一次邀请思思去爬山被拒绝却依然很开心,而在毕业之后的某天在街头的偶遇使我欣喜不已,因为她还认识我,虽然不知道我的名字。应该这样说,范思思,这个名字很好听。听到这个名字是从我同学到那里,说是我们班有一个同学在和她交往吧。不知道是怎么得罪了我那个同学。而范思思用本子工工整整的写了一个本子的“对不起”。那时我还不知道她是谁,只是觉得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还真有这样的人?一个字——“痴”。

    后来,我的一个同学在阳台指着楼下的她对我说,那个人就是范思思。那时是她与我在同一楼的同一层同一房子的对面房间里住了一个月。只是觉得有点熟悉。这应该是可以理解的,在高三,在同一张门进出了一个月不认识应该没有什么奇怪的。后来,好像没有和我同学交往了。再后来,听说她妈妈说,她有一段时间的表现和我那时的表现差不多。用别人的话说,我们都得了一种“病”。我相信对别人的误解,我们都能明白,别人不会明白我们为什么会这样。听了,有时我感觉我们同病相怜。不应该这样说,这样说好像有点。

    后来,我想不会,几个月,我们都不可能还不认识吧,就找几个很难的数学题跑到她的房间里问她,我想我更多的是想认识她,而不仅仅是想弄懂几个题目。我相信她是努力的,每天很早很早就可以听到她房间里传来很好听的闹铃声,响得比我的早。再后来,我记得,在我们即将离开这个校园的时候,我拿着相机走到她后面,想邀请她照张相。却一直走到教室都没敢开口。最后在她吃饭的时候还是照了一张。那时天刚变冷。现在这张照片还在放在我书桌上,我想,有很多事情是心甘情愿的,而有些事情却是无可奈何的。比如说,在火车站见到一个人,我却不敢确定是不是她,只是远远的看了很久,大概是忘了,不无可奈何的忘了。当我给他发短信,问他还认识一个叫什么的人不?“不认识”。我不想说的是,写了这么多,这个人只是我生命中的一个陌生人。

    比如说那年我们毕业,告别了生活了三年的校园,告别了一起生活学习三年的同学,告别了那段轻狂的岁月。我拿着相机请张坤和刘薇,还有刘敏去照相,我感觉我们即将离开。当我跑到蜜砣的教室说,“我们照张相吧。”“好啊!”,说到这里我想晕一下,“好啊!”这句话对我来说有特别的意义,虽然终于在快要离开这个校园的时候听到,但不应该是在这样的对白中,好像人物也不对。这样说,不是说蜜砣不好,我想说,当一个人想和你合张影时,是他不想忘你,也不希望你把他忘记。

    我想我们都是坚强的,比我们自己想象的要坚强,因我们以为我们真正离别的时候,我们都会泪流满面,而我们都是笑着的,因为我们都知道,我们都是去为了寻找更多的幸福。因为我们都相信,我们还会再见面。

    “那就不要留,时光已过不再有,,,,伤心也是带着微笑的眼泪。。。。。”《突然的自我》适合告别。

    比如说那一年下了好几场大雪,这是以前很长时间都没有过的事。

    2005年,我还一件事,我很想说声对不起。当我家人顶着暴雨在晚上找我时,我并不在送同学去广州,而是一个人躲在网吧里。我并不先知道他们会这样的反应。只是我那时寂寞,寂寞得无可奈何,我总以为,我的寂寞,别人无法体会。我很无助,对自己的梦破碎在自己的手心,我无法面对。有时候甚至想我走路的时候,我应该把自己的手放在哪里?步子的频率,每跨一步的幅度是多少才能遮掩我内心的寂寞?我应该唱一首什么样的歌来表达:我的内心并不是不快乐?

    2005年真的很特别。当我拖着行李,开始远离家门的时候。我把它当作过去的一切都已化作一个零,而未来的一切又都将从零开始。它本该是一个结束,也该是一个开始。而我的眼里,它就是。

LOTUSEED™ 莲子 © Copyright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